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A幢二楼盆底康复治疗中心及心功能科装饰改造工程与A幢吊顶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医院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晋江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人民币 80802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A幢二楼盆底康复治疗中心及心功能科装饰改造工程与A幢吊顶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1000-1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802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1日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思恩楼6楼60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8月31日下午17 时00 分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保证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日现场提交,拒不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21年09月01日上午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思恩楼6楼601)开标室,逾期将不予接受。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凭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cn/)及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
地址:陈埭镇西坂村招综东路2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85120725,传真:/
联系人: 庄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思恩楼6楼601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733391758@qq.com
电话:0595-22896657、13328981879,传真:0595-22896657
联系人: 小严
招标人: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8月06日